Tips
学校本科生国际交流学习流程主要通过本科生国际交流学习管理系统办理。未院当前项目以两周至三个月的短期项目为主;项目类别、时间、课程、资助和申请条件以当年项目通知及教务处批次为准。本页只讲短期国际交流的办理,不展开长期出国留学路径。
- 先读完整项目通知,再填校内系统;校外项目还要按项目方要求完成外部网申
- 课程计划信息涉及学分认定和资助,提交前核对外方课程名称、学分、学时
- 实际出国前必须完成因公出国(境)审批,不要先买票、办签证或出行
- 课程、出国审批、资助和学分认定是不同环节,不能用其中一个环节替代另一个
信息渠道
校内申报路径
全程按本科生国际交流流程指南和当年项目通知,在“网上办事大厅 → 本科生国际交流学习管理系统”中办理:
| 步骤 | 时机 | 要做什么 |
|---|---|---|
| 1. 项目申请与学院审核 | 项目申报期 | 阅读项目通知,填写个人信息、项目要求的课程计划和材料,提交学院审核 |
| 2. 录取信息填报 | 获得录取或项目确认后 | 按系统要求填写交流日期、上传录取材料,签署相应承诺 |
| 3. 课程计划变更 | 项目期间确需调整时 | 按学校管理办法和系统开放规则申请;学院答疑说明仅有 1 次机会,能否调整以学院审核为准 |
| 4. 学习总结与项目材料 | 项目结束后 | 按系统和项目通知提交学习总结、证书、成绩单等材料 |
| 5. 学分认定 | 项目结束后 | 按“学分认定”子模块准备材料并提交审核 |
课程计划不是“项目名称”。申请时应填写具体外方课程及拟替换的校内课程;如需申请学校资助,课程认定关系必须在申请时填写;课程名称、学分、学时和成绩要以外方正式材料为准。
校外项目方申请
部分项目除学校系统外,还需要在项目方或外方高校官网完成申请:
- 先看教务处项目通知中的校内截止时间和项目方截止时间;
- 依项目通知准备语言成绩、成绩单、课程计划、护照等材料;
- 按项目方官网要求提交外部申请;
- 获得项目方录取或确认后,回到学校系统填报录取信息,并继续完成出国审批。
校内选拔通过不等于外方录取,外方录取也不等于已经完成学校出国审批。自行寻找校外项目的,答疑建议在报名前先联系学院国际化秘书;项目专属问题联系当年通知末尾的项目联系人。
因公出国审批
凡实际出国(境)的项目,出发前都必须完成学生因公出国(境)申报审批。未完成审批前,不要购买机票、办理签证或实际出行;资助报销和出行手续按当年通知执行。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打开“国际合作处 → 学生因公出国(境)申报审批系统”;
- 按流程提交材料,完成学院、国际合作处等环节审核;
- 审批完成后,再办理项目通知要求的后续出行手续。
因公出国(境)不得事后申报,事后申报不再予以审批。
在读证明与成绩单
系统操作要点
- 每个阶段只在系统开放时间内办理,提交后及时查看审核状态
- 申报时按系统上传外语水平证明,并填好外方具体课程及拟认定校内课程;需要申请资助的,不能等项目结束后再补填课程认定关系
- 课程认定关系应在申请时按项目通知填好,不能把项目名称代替具体课程名称
- 课程计划确需调整时按系统窗口申请,学院答疑说明仅有 1 次机会
- 外方课程名称、学分、学时和成绩以成绩单、课程大纲等正式材料为准
- 学分认定、资助和因公出国审批分别有自己的条件和截止时间,不能只完成系统申报就视为全部办结
放弃项目怎么办
如果已经获录取或确认但确实无法参加,应先按项目和学院要求说明原因,不要直接失联或不出发:
- 自拟申请说明并签字;
- 按学院要求完成签字、盖章;
- 书面报备提交教务处实践科;
- 由相关老师在本科生国际交流系统中办理放弃。
仅限学校推荐并被外方高校录取后,擅自放弃学校公派留学(学习交流)项目名额的,两年内不予参加学校其他公派学习交流项目;不适用于所有国际交流项目。其他项目的退出、退费和名额处理,以当年项目通知和学院流程为准。
原文: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公派交流学习管理办法。
未院项目范围
未院当前项目以两周至三个月的短期项目为主。短期项目的课程安排、学分或学时、报名条件和资助方式由具体通知确定;不能把其他项目的规则直接套用到未院项目。
学院国际化培养要求回到“国际交流”分类页的项目卡片核对;长期出国留学不属于本页办理范围。